自願召訓申請

緊急救護(EMT1)繼續教育

開始受理替代役備役役男緊急救護(EMT1)繼續教育申請

替代役役男於基礎訓練期間接受40(114年改為56)小時緊急救護訓練,已取得初級救護員(EMT-1)證照,為延續及強化救護能力,替代役演訓召集將持續結合初級救護員(EMT-1)繼續教育。自願申請替代役備役役男初級救護員(EMT-1)繼續教育訓練採自願性質,年度如接獲其他類別演訓召集時,仍須依召集令配合報到參加。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實施演訓召集,將安排緊急救護(EMT1)繼續教育課程,應召備役役男無需繳交任何訓練費用,且可領取薪俸津貼(一般替代役役男每日700元、管理幹部及分隊長每日800元、區隊長900元),召訓地點以戶籍地為原則,亦可至成功嶺參訓,請有意願的替代役備役役男,填寫報名表並傳送至本中心(Email:moin11305@moi.gov.tw),將安排直轄市、縣(市)政府代訓。

聯絡人:楊佩娟     聯絡電話:049-2394382  發稿單位:替代役暨社會韌性訓練執行中心




請確認下列條件:

1.是否已取得EMT-1證照並於效期內?

2.是否年滿36歲,以當年12月31日止?

3.是否已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