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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軍人公墓第1季經費執行會報


內政部主管全國16座軍人公墓,由15個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負責籌建與管理。本(115)年補助各直轄市、縣(市)軍人公墓經費額度計新臺幣(以下同)4,713萬4,000元。資本門經費補助新北市、臺北市、高雄市、臺東縣、花蓮縣、新竹市及金門縣等7個直轄市、縣(市);經常門經費按各地方政府財力分級補助予15個直轄市、縣(市)。
為掌握115年度各項軍人公墓工程計畫執行情形,訂於 115年3月31日(星期二)上午10時,假大坪林聯合開發大樓14樓役政司會議室召開「115年度補助各直轄市、縣(市)軍人公墓第1季經費執行會報」邀請115年度獲補助機關報告資本門及經常門支出計畫項目預算執行情形,以確保各項工程如期如質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