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役政專區 > 研發替代役防疫措施

研發替代役防疫措施

 

研發替代役役男接種疫苗,是否適用「疫苗接種假」,又其權益為何?

一、 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年5月5日宣布,自該日起實施疫苗接種假。如役男前往接種疫苗,以及為避免接種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得請疫苗接種假。
二、 役男請疫苗接種假者,用人單位應予准假,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役男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另因接種疫苗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並未強制用人單位應給付請假期間之薪資,得由役男與用人單位雙方自行協商約定。
三、 如役男接種後有不適症狀持續並未改善,應儘速就醫、釐清病因,其超過可請疫苗接種假期限後,如因不適症狀就醫及休養期間,可請普通傷病假。
 
聯絡人:洪志遠 聯絡電話:049-2394424 發稿單位:甄選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