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家庭因素替代役役男擔任管理幹部案
甄選家庭因素替代役役男擔任管理幹部案
本署96年5月29 日召開「研商縣市政府替代役役男定期辦理在職訓練事宜」會議,紀錄略謂:鑑於管理工作之重要性及考量縣市政府役政人力,各縣市如確有運用管理幹部協助辦理替代役役男管理中心或縣市政府各服勤單位之管理、督導與考核工作之需要者,請遴選適當員額之優秀家庭因素公共行政役役男函送本署審查後,接受管理幹部在職訓練,擔任管理幹部,協助辦理役男管理與督導工作,以增進役男管理成效。(內政部役政署96年6月5日役署管字第0960010644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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