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用人單位進用研發替代役役男應繳納之研究發展費金額
調整研發替代役用人單位進用115年度(含)以後錄取之研發替代役役男應按月繳納之研究發展費金額 內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2日 發文字號:台內訓字第1141204269號 附件:無 主旨:調整研發替代役用人單位進用役男應按月繳納之研究發展費金額。 依據:研發替代役研究發展費及產業訓儲替代役產業訓儲費繳納標準第2條第2項。 公告事項:研發替代役用人單位進用115年度(含)以後錄取之役男,應按月繳納之研究發展費金額,調整為具碩士學歷者新臺幣4萬6,700元;具博士學歷者新臺幣5萬2,500元。
聯絡人:楊秋萍 聯絡電話:049-2394664 發稿單位:研發甄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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