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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項次

    89

  • 區分

    營養性疾病

  • 代號

    P

  • 常備役體位

    輕度營養缺乏無礙正常活動者。

  • 替代役體位A級

    週期性低血鉀症或腎因性低血鉀症無肌肉病變者。

  • 替代役體位B級

    週期性低血鉀症或腎因性低血鉀症,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

  • 免役體位

    1.週期性低血鉀症或腎因性低血鉀症併肌肉病變,致影響活動不堪服役者。
    2.重度營養缺乏經治療,仍未痊癒或併發畸形不堪服役者。
    3.持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證明者。

  • 體位未定

    治療未滿一年者。

  • 備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