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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項次

    73

  • 區分

    胃十二指腸部分切除

  • 代號

    P

  • 常備役體位

    1.胃或十二指腸經單純縫合或部分切除,無併發症,無吸收障礙且無營養不良者。
    2.因病態性肥胖接受胃或十二指腸手術治療,無併發症且無吸收不良者。
    3.迷走神經切斷術或幽門整形手術後,無後遺症者。

  • 替代役體位A級

    1.胃或十二指腸部分切除術後,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
    2.迷走神經切斷術或幽門整形手術後,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

  • 替代役體位B級

    無體位規範

  • 免役體位

    1.胃或十二指腸部分切除或因病態性肥胖接受胃或十二指腸手術治療,有吸收障礙(含B12、鐵、葉酸)及營養不良(白蛋白未達三gm/dL)者。
    2.持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證明者。

  • 體位未定

    胃或十二指腸部分切除術後未滿一年者。

  • 備考

    1.部分切除須含胃壁或十二指腸壁全層組織,附病理報告證實者。
    2.佐證資料可引用原手術醫院診斷證明書及病歷紀錄。
    3.幽門整形手術不包含幽門肌切開術(pyloromyot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