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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項次

    37

  • 區分

    軟硬顎裂

  • 代號

    P

  • 常備役體位

    1.軟硬顎裂無礙構音及飲食者。
    2.喉部畸形致輕度聲音沙啞,無礙呼吸者。

  • 替代役體位A級

    喉部畸形致聲音沙啞,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

  • 替代役體位B級

    軟硬顎裂經治療有礙飲食、語言或咽帆閉鎖不全,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

  • 免役體位

    1.軟硬顎裂經治療有礙飲食、語言或咽帆閉鎖不全影響達溝通障礙者。
    2.喉部畸形致重度聲音沙啞,達溝通障礙者。
    3.持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證明者。

  • 體位未定

    治療未滿一年者。

  • 備考

    1.輕度聲音沙啞指沙啞程度無礙語音辨識者。
    2.重度聲音沙啞指沙啞程度已明顯影響語音辨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