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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野缺損
E
無體位規範
視野缺損,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
1.兩眼視野各為二十度以內者。2.優眼自動視野計中心三十度程式檢查,平均缺損(MD)逾十二dB者。
因視網膜疾病、視神經損傷、顱內病灶等致視野缺損,治療未滿一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