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濕疹
P
無體位規範
備考欄內表列之疾病經治療,病灶占體表面積五分之一以上未達三分之一者。
備考欄內表列之疾病經治療,病灶占體表面積三分之一以上者。
備考欄內表列之疾病經治療,病灶占體表面積三分之一以上,且有功能障礙致不堪服役者。
治療未滿一年者。
1.本項疾病包括異位性皮膚炎(atopic dermatitis)、脂漏性皮膚炎(seborrheic dermatitis)、錢幣狀濕疹(nummular dermatitis)、汗疹(eczema)、結節性癢疹(prurigo nodularis)、紅皮症(erythroderma)等。 2.須由皮膚科專科醫師診斷。3.功能障礙致不堪服役依本標準表第11項次「非傳染性皮膚病」備考判定體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