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椎間盤突出症
UL
椎間盤突出症經治療,神經功能檢查之神經電生理檢查無神經根病變或脊髓病變者。
椎間盤突出症經椎間盤切除手術治療,神經功能檢查之神經電生理檢查無神經根病變或脊髓病變者。
椎間盤突出症經治療,神經功能檢查之神經電生理檢查有神經根病變或脊髓病變者。
椎間盤突出症經治療且持身心障礙證明者。
治療未滿一年者。
1.神經功能檢查含理學檢查及神經電生理檢查(含神經傳導NCV及肌電圖EMG檢查)。2.經手術治療者須附診斷證明書、椎間盤病理報告及手術紀錄等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