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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陰性脊椎關節病變
UL
無體位規範
僵直性脊椎炎、反應性關節炎reactive arthritis(賴特氏徵候群Reiter's syndrome)、乾癬性關節炎、脊椎關節炎未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僵直性脊椎炎、反應性關節炎reactive arthritis(賴特氏徵候群Reiter's syndrome)、乾癬性關節炎、脊椎關節炎持身心障礙證明者。
1.僵直性脊椎炎之診斷須由風濕科或免疫科、骨科或復健科專科醫師診斷;乾癬性關節炎須由皮膚科、風濕科或免疫科專科醫師診斷;其餘免役體位欄內之疾病須由風濕科或免疫科專科醫師診斷。2.僵直性脊椎炎診斷之參考標準為:(1)血液HLA-B27檢查呈陽性,骨盆X光檢查有單側二級以上薦腸關節炎並附報告。(2)血液HLA-B27檢查呈陰性,骨盆X光有兩側二級以上薦腸關節炎或單側三級以上薦腸關節炎並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