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項次

    123

  • 區分

    上下肢疤痕

  • 代號

    UL

  • 常備役體位

    上下肢皮膚或軟組織疤痕沾黏,不影響運動功能,或運動功能符合常備役體位標準者。

  • 替代役體位A級

    上下肢皮膚或軟組織疤痕沾黏經治療,影響運動功能逾常備役體位,未達免役體位標準者。

  • 替代役體位B級

    無體位規範

  • 免役體位

    1.上下肢疤痕重度收縮影響關節活動,致步行困難,且影響運動功能符合免役體位標準者。
    2.持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證明者。

  • 體位未定

    治療未滿一年者。

  • 備考

    影響運動功能依本標準表附表二「重要關節體位區分標準表」為判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