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腎摘除或功能障礙
P
無體位規範
一側腎有輕度腎功能障礙者。
1.一側腎有中度腎功能障礙。2.兩側腎均有輕度腎功能障礙者。3.先天缺一腎或一側腎全摘除者。
1.一側腎有重度或兩側有中度腎功能障礙者。2.持身心障礙或重大傷病證明者。
治療未滿一年者。
1.腎功能障礙及檢查依本標準表第105項次「腎水腫」備考欄註記。2.腎臟部份摘除者依腎功能障礙程度判定體位。3.先天缺一腎或一側腎全摘除者須檢附診斷證明書及影像檢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