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肢較正常對側短少未達三公分者。
1. 上肢較正常對側短少三公分以上,未達四公分者。
1. 上肢較正常對側短少四公分以上者。
1. 上肢因傷(病)治療未滿六個月者。
若對側亦不正常,則以實際狀況對照其他相關項次判定體位。